今天是: | 謝絕未滿18歲未成年人訪問 |
|
姓名:劉先生 咨詢日期:2021-01-29
問題:
我每天晚上到廣場上擺攤設置套圈、打氣球、用籃球砸易拉罐等收費娛樂項目,請問我可以將卷煙作為游戲獎品吸引消費者嗎?
回復:
您好!根據(jù)《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(chǎn)、批發(fā)、零售、進出口等業(yè)務的,應當依法向煙草專賣局申請領取煙草專賣許可證?;跀[攤游戲的盈利性目的,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并將卷煙作為收費擺攤娛樂項目的獎品,屬于非法經(jīng)營行為。同時,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,應當具備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(jīng)營場所。因此,在夜市上臨時擺攤的經(jīng)營性質不符合申請零售許可證的條件。 此外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第三十七條規(guī)定,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。擺攤游戲的趣味性會更多地吸引未成年人進行消費,如將卷煙作為游戲獎品“獎勵”給未成年人,主管部門也將予以行政處罰。 綜上所述,您不能在夜市擺攤游戲中將卷煙作為獎品。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!